原文件链接: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开栏语
2022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实施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是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重大举措,也是保障我省土地管理秩序的重要法治武器。
在该实施办法施行之际,本公众号将陆续刊发《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十大亮点,以供广大读者学习交流。
亮点六、建立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让结合的供地模式,减轻企业用地压力,激发企业活力
企业用地资金是企业最大的压力,也是企业的最大难题,为了缓解企业的用地困局,在《办法》的修订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企业用地的实际困难,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租赁取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符合国家和本省产业政策的,可以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一年内提出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经设区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厅法规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