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有易地扶贫搬迁对象764户2796人,已全部搬迁安置,实际入住率100%。2018年年底,完成了旧宅基地腾退任务,2019年年底,完成了旧宅基地拆除任务,腾退旧宅基地695处(无房户69户),腾退率100%。
明确腾退拆除方式和拆除标准。在腾退复垦(绿)过程中,对修建了住宅的搬迁户收回宅基地使用权,腾退复垦后的宅基地暂由搬迁户自行耕种;对已审批、划拨尚未修建住宅的,收回宅基地批复和划拨证,宅基地暂由搬迁户自行耕种;对地理条件差、施工机械无法到达的宅基地,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人工拆除并复耕;对连体房(窑洞)等其他原因无法拆除复垦的宅基地,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并予以封存。
鼓励引导搬迁群众流转耕地。群众不仅能得到土地流转费,还能定期分红,发改、农业农村、人社等部门加大迁入地产业、就业帮扶力度,通过开发公益岗位、劳务输出等措施,让群众在迁入地实现就业。
建立了县镇村三级《腾退拆旧台账》。保存拆除前、中、后三张照片,公示拆旧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腾退复垦验收合格后,及时兑付腾退奖补资金,目前,全县旧宅基地腾退奖补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县自然资源局全程监管腾退拆除工作,移民办驻村蹲点,全程参与。推行“周评比、月讲评”工作制度,每周五对各镇(办)旧宅基地腾退进度统计评比,每月底召开讲评推进会议,对排名靠后的镇(办)通报批评,对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给予黄牌警告,并由县政府主管领导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拆旧复垦后,及时验收,当场填写《验收表》,并反馈《限期整改问题清单》,验收结束后对未按期整改及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张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