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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铜川市耀州区秀房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十三个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陕自然资公告〔2019〕31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铜川市耀州区秀房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宝鸡市华仁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凤县丝毛岭金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府谷县能东煤矿有限公司府谷县老高川乡能东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榆阳区方家畔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实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富平县太白山水泥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潼关中金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Q205号矿脉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神木县孙家岔镇沙坡村刘家峁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省府谷县中汇富能矿业有限公司府谷县中汇富能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瑞能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号斜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双龙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双龙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神木大砭窑气化煤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市大砭窑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神能乾安煤化矿业有限公司神木市孙家岔镇神能乾安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铜川市耀州区矿山玉金矿业有限公司玉金煤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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