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探公字第9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5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业权有形市场出让转让信息公示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19号)、《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国土资发〔2011〕242号)及《陕西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陕西省岚皋县蔺河铜金矿普查”探矿权转让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探矿权基本情况
(一)探矿权人:核工业二〇八大队
(二)勘查项目名称:陕西省岚皋县蔺河铜金矿普查
(三)勘查许可证号:T61420110902044904
(四)发证机关: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五)有效期限:2014年9月6日—2016年9月6日
(六)地理位置: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
(七)矿区范围:
1、勘查区拐点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
拐点号 经度 纬度
1 109°00′57″ 32°21′41″
2 109°02′42″ 32°21′41″
3 109°02′42″ 32°21′30″
4 109°02′57″ 32°21′30″
5 109°02′57″ 32°21′15″
6 109°03′27″ 32°21′15″
7 109°03′27″ 32°21′00″
8 109°00′57″ 32°21′00″
2、勘查区面积:4.19平方公里
(八)勘查成果情况:发现长约20-500米的7条铜(金)矿化体
二、转让人基本情况
(一)转让人名称:核工业二〇八大队
(二)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9号街坊
(三)法定代表人:邹吉斌
(四)注册资本:壹仟陆百零壹万元
(五)企业类型:事业单位
(六)发照机关: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受让人基本情况
(一)受让人名称: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二)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规划红光大道以南协同创新港研发中试8号楼
(三)法定代表人:徐高中
(四)注册资本:壹仟肆佰柒拾捌万元
(五)企业类型:事业单位
(六)发照机关: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四、转让价格:转让方持有该探矿权28%股份,后期转让方不再进行资金投入,直至探矿权进入开发阶段。
五、转让方式:作价出资
六、公示时间: 2015年12月 30日至2016年1月13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本探矿权转让公示公开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15年月日17:3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西安市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协同大厦,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29-88386646
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