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咸阳市在全省率先颁布实施《咸阳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下面简称办法),该《办法》共有八章五十二条,进一步明确了“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筹规划、综合防治,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工作原则,确定了以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划定政府部门职责分工的工作格局。针对咸阳地质条件复杂多变、地质环境脆弱、北部水土流失、中部黄土易塌陷、南部地势易滑坡的地灾防治实情,从规划、预防、应急、治理、避灾搬迁五个方面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发生、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提供了法律保障,标志着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余首涛 柴益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