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06
2015年截至目前,全省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0起,避免人员伤亡215人和经济损失823万元。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成功预报奖励规定》,经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审查,拟对韩城市1起、榆林市2起、宝鸡市1起、安康市6起成功预报进行奖励,具体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5日—12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029-84333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