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自然资公告〔2023〕23号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的规定,经过审查和公示无异议后,现将2023年度陕西省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的审批结果予以公告(详细名单附后)。请各申报单位在10日内携带介绍信、申请资料受理单和申请领证人身份证原件,到省政府政务大厅办理领证手续。
附件:2023年度陕西省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审批结果名单.doc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9月22日
(联系人:孙晓东 联系电话:029-8877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