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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丙级资质单位换证及丙级升乙级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09

2017年 第1号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及《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1]61号)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限为3年。我厅将对2017年3月底前到期的乙丙级资质开展延续及升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

按照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第30号令和第31号令三个资质管理办法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及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包括纸介质、电子文档)于3月6日—3月13日内报送省国土资源厅政务大厅(省国土资源厅一楼)。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资质申请表、申报软件、电子文档报送要求请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zrzyt.shaanxi.gov.cn/)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 孙晓东 029-84333043

附件:1.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乙丙级地质灾害资质审批电子文档报送要求

2.地质灾害资质申请资料与标准

3.丙级资质延续、升级申请表和乙级延续申请表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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