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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府谷县鸿锋煤矿(普通合伙)府谷县老高川乡鸿锋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08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要求,我厅于2023年12月1日对《府谷县鸿锋煤矿(普通合伙)府谷县老高川乡鸿锋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省自然资源厅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3月6日

联系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

联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邮编:710082

联系电话:029-8433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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