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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山阳纵横矿业有限公司陕西省山阳县龙头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七个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28

陕自然资公告〔2024〕1469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山阳纵横矿业有限公司陕西省山阳县龙头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陕西省大西沟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星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韩城市星火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横山县天云煤矿有限公司横山区魏家楼乡天云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黄陵县太贤乡石牛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神府经济开发区海湾煤矿有限公司海湾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奥维乾元化工有限公司府谷县海则庙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方案实施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落实方案的监督指导,确保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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