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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开征求《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意见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20

为了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提取、使用和监管,落实采矿权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责任,我厅结合工作实际,拟定了《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相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2023年5月5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箱:841881302@qq.com。

2.传真:029-84333044。

3.邮件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联系人:孙菲  029-84333044

附件: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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