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铜川市耀州区石柱东沟煤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30
陕自然资公告〔2022〕5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铜川市耀州区石柱东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方案实施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落实方案的监督指导,确保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