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山阳纵横矿业有限公司陕西省山阳县王家坪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红柳林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陕煤曹家滩矿业有限公司榆阳区曹家滩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潼鑫矿业有限公司陕西省潼关县翎峪至蒿岔峪两岔口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方案实施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落实方案的监督指导,确保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