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验收办法(试行)》、《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技术要求(试行)》、《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验收标准(试行)》等三个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