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自然资公告〔2023〕19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陕西众盈天成煤业有限公司府谷县府谷镇普冉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一号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二号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子长县南家咀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方案实施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落实方案的监督指导,确保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