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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局印发《资源规划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13

近日,西安市局印发《资源规划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方案》),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全力开展资源规划领域扬尘污染治理,深入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方案》明确了应急响应措施。加强对矿山、黏土砖厂、砂石料场的巡查检查,严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旱砂,严禁露天矿山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同时对政府储备土地、所属土地整治项目开展监督检查,落实政府储备土地和所属土地整治项目涉及地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成立以市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对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应急响应实施步骤,明确重污染天气预警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发布后,各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应急响应工作,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与督导检查,认真做好应急响应终止与总结评估。

《方案》要求提高监管能力,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要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车辆、人员防护、通信等方面的保障,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顺利开展。(西安市局赵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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