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彬州市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位于大佛古镇及韩家镇交叉地段存在违法占地建设钢构储煤大棚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向违法当事人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现场清离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要求当事人立即自行拆除已建成的大棚基础部分及临建并清理地面堆放物,恢复土地原貌。同时,向两镇政府送达《违法占地行为告知函》,要求共同制止违法占地行为。11日至12日,两镇政府派员会同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共同对该违法行为进行制止,但该当事人拒不改正违法行为。
12月13日,彬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大佛古镇及韩家镇政府快速联动,对该地段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拆除,共计拆除违法建构物600余平方,平整土地12.5亩。(徐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