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原县自然资源局成功制止一起占用耕地建钢构棚行为。因发现及时,处置到位,被占地块已恢复耕种。
三原县鲁桥镇一户村民未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2.3亩拟建钢构棚。该局西阳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制止,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状。但当事人以不在家为由,拒不露面。西阳所工作人员日常巡查发现,该村民仍在继续施工。工作人员立即向县局和乡镇领导进行了汇报,随即再次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经现场耐心劝说,讲解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后,施工队表示理解,同意停止施工。在数次联系不上当事人的情况下,该局指派西阳所联合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及镇政府综合执法部门对违建物进行了拆除,因发现及时,该地块已恢复了原有耕种条件。(张杰 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