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秦岭区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加强矿山日常监管,推动绿色转型升级,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陕秦岭委〔2023〕1号)有关要求,我厅牵头起草了《秦岭区域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公众和各类组织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910997577@qq.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180号,邮编710082,并在信封上注明“秦岭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人及电话:张冬冬(029-84333276),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6日。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