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准化委员会关于征求<国土调查成本定额(征求意见稿)>等3项地方标准修改意见的函》(陕自标委会发〔2023〕4号),按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要求,陕西省国土空间勘测规划院等单位研究编制完成了《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我厅根据相关规定于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2月24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止公告期满,网页点击量为821次,下载量为101次,共收到反馈意见单位10家,合计意见总数19条,采纳16条,未采纳3条。
一、反馈意见情况
《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收到建议意见的单位有:陕西华地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自然资源部第一地理信息制图院、陕西睿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陕西国土测绘工程院有限公司、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中策资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天慧空间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自然资源部第一地形测量队、陕西凯伦测绘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家单位。主要意见包括:(1)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意见1条;(2)工作原则的意见1条;(3)评估调整方法的意见4条;(4)评估调整内容的意见6条;(5)成果数据库制作1条;(6)附录A调整规则——分区域1条;(7)附录B调整规则——分类型1条;(8)附录C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技术报告大纲的意见4条。
二、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纳的意见
根据《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主编单位陕西省国土空间勘测规划院反馈,在收到相关单位意见后,主编单位会同协编单位对相关意见进行归类,逐条分析,全部或部分采纳的意见主要有:
1.自然资源部第一地理信息制图院就评估调整方法提出了1条修改建议,为“建议将8.2资料分析‘是否存在未划入......区域’修改成‘是否存在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极重要、极敏感脆弱区域’”,主编单位采纳该修改建议;
2.中策资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就评估调整方法提出了1条修改建议,为“建议将8.4数据处理将最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修改为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主编单位采纳该修改建议;
3.陕西华地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就评估调整方法提出了1条修改建议,为“建议将8.5实地调研‘针对无法核准或必须现场核实确认的问题图斑......作为下步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的依据’修改成‘针对无法核准或必须现场核实确认的问题图斑.....作为下一步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的依据’”。主编单位采纳该修改建议;
4.陕西睿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就评估调整内容提出了1条修改建议,为“建议将9.1.6的内容改成‘对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草原公园、沙漠公园等开展综合评价,根据其自然属性和生态价值,妥善处理人为活动矛盾冲突,整体纳入或部分纳入自然公园及自然保护地体系,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主编单位采纳该修改建议;
5.陕西凯伦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就评估调整内容提出了2条修改建议,为“建议将章节9.1.4,9.1.5,9.1.6,9.1.7,9.1.8修改成9.1.3.1、9.1.3.2、9.1.3.3,9.1.3.4,9.1.3.5”;“建议将9.1.5内容修改成‘9.1.3.2对自然保护地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评估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地应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根据自然保护地变化做出相应调整’”,主编单位采纳以上2条建议;
6.陕西国土测绘工程院有限公司就评估调整内容提出了2条修改建议,为“建议将9.3.1内容修改成‘......处理时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自然保护区边界为依据,重新勾绘、纠偏’”;“建议将9.3.3内容修改成‘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边界参考山脉、河流、地貌单元、植被等......矿业权等范围直接调出’”,主编单位采纳以上2条建议;
7.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就评估调整内容提出了提出了1条修改建议,“建议将9.4内容修改成‘......应对细碎图斑进行合理删除,一般应将面积小于1平方千米的独立图斑删除 (若细碎图斑为重要物种栖息地或其他重要生态保护地须予以保留).....’”,主编单位采纳该修改建议;
8.陕西天慧空间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就附录C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技术报告大纲提出了2条修改建议,为“建议将表C.4‘原红线内面积’改成‘已有生态保护红线内面积’”;“建议将表C.5‘原已有红线内面积’改成‘已有生态保护红线内面积’”,主编单位采纳以上2条修改建议;
9.自然资源部第一地形测量队就附录C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技术报告大纲提出了1条修改建议,为“建议将表C.6‘相关规划范围①’改成‘相关规划范围’”,主编单位采纳该修改建议;
10.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评估调整方法、成果数据库制作、附录A调整规则——分区域、附录B调整规则——分类型等提出4条修改建议,分别为“建议增加资料收集内容,包括收集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涉及已建拟建项目设施,收集石油、天然气、煤炭、铀、锂的等国家战略矿产资源合法矿业权数据”;“10.1制作过程‘资料准备:已有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修改为‘资料准备:已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附录A调整规则——分区域的调整规则 生态保护红线内除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核心区8.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中的内容修改为‘8.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包括:战略性矿产资源基础调查和矿产远景调查等公益性工作:已依法设立的铀矿矿业权勘查开采;已依法设立的油气探矿权继续勘查活动,当发现可供开采油气资源并探明储量时,可将拟开采范围调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已依法设立的油气采矿权,不扩大用地范围,继续开采;已依法设立的矿泉水、地热采矿权不扩大生产规模、不新增生产设施条件下的开采活动等。铬、铜、镍、锂、钴、钾盐、(中)重稀土矿,已依法设立的和新立探矿权开展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登记,不得办理探矿权转为采矿权。但因国家战略需要开展开采活动的,可办理采矿权登记。’”;“附录B调整规则——分类型 合法矿业权冲突矛盾的处理5.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以外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以下调查、勘查和开采活动(3)中的内容修改为‘(3)油气已依法设立的探矿权继续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勘查区块范围)、保留、注销,当发现可供开采油气资源并探明储量时,可将拟开采范围调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油气已依法设立的采矿权不扩大用地范围,继续开采活动,可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矿区范围)、注销。’”等,主编单位采纳以上4条建议。
(二)未采纳意见及理由
1.陕西睿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就规范性引用文件、附录C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技术报告大纲等提出了2条修改建议,如下:
(1)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建议增加引用文件。
未采纳理由:引用文件只列国家、行业、陕西省地方标准,其他文件作为参考文件不应列在本章,故建议不予采纳。
(2)表C.3.02种植园用地,建议可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改为“02园地”。
未采纳理由:目前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工作分类02还是种植园用地,故建议不予采纳。
2.中策资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就工作原则提出了1条修改建议,如下:
(1)4工作原则,建议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2月7日印发)中工作原则;
未采纳理由:本文中工作原则是根据《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实施方案》里面的工作原则编写,该原则更加细化,更加有针对性,故建议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