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征求<盐碱地覆沙改良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4项地方标准修改意见的函》(陕自标委会发〔2023〕5号),按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要求,陕西地建土地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研究编制完成了《膨胀性土地区坡改梯工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我厅根据相关规定于2023年12月11日-2024年1月1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膨胀性土地区坡改梯工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止公告期满,网页点击量为565次,下载量为44次,共收到反馈意见单位10家,合计意见总数74条,采纳或部分采纳74条,未采纳0条。
一、反馈意见情况
《膨胀性土地区坡改梯工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收到建议意见的单位有: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西北有色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地质调查院地质科技中心、西安西北有色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水土保持研究所、西安科技大学、陕西省土地整治中心等十家单位。主要意见包括:(1)标题的意见4条;(2)目次的意见2条;(3)范围的意见2条;(4)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意见3条;(5)术语和定义的意见11条;(6)膨胀性土区坡改梯工程类型的意见6条;(7)普探工程的意见9条;(8)梯田工程的意见28条;(9)灌排工程的意见1条;(10)管理与监测的意见3条;(11)其他意见5条。
二、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纳的意见
根据《膨胀性土地区坡改梯工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主编单位陕西地建土地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反馈,在收到相关单位意见后,主编单位会同协编单位对相关意见进行归类,逐条分析,全部或部分采纳的意见主要有:
1.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就标准内容提出了1条修改建议,如“建议增加第十章经济技术评价”,主编单位部分采纳了以上1条修改建议。
2.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就标准标题、目次、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膨胀性土区坡改梯规程类型、普探工程、梯田工程等提出了16条修改建议,如“英文名标准英文名应为‘Technical code for......’”,“目次、前言目次与前言的文字字体不规范,应使用宋体字5号;‘本标准’一律改为‘本文件’”,“术语‘膨胀性土’建议参照GB 50112-2013的要求,统一为‘膨胀土’”,“文中出现多处‘膨胀性土地区’、‘膨胀性土区’的不一表述,建议统一‘膨胀土地区’;‘坡改梯’为习惯俗称,用于标准名称中不太适宜,建议查证后修改”,“2规范性引用文件"DB 64/T 001-2009梯田建设技术规范该引用标准查无信息,请进一步核查。正文中提及引用文件时,只需列出标准号,不必列出标准名。”,“3术语和定义 应添加导语,且术语编制格式不规范”,“4膨胀性土区坡改梯工程类型 本章内容为总括,与其后各章内容重复,可删除”,“5.1区域面积较大(大于10000 hm2)或条件较复杂区域,先划区再开展自然环境背景调查;区域面积较小或条件较为单一的区域,可直接进行自然环境背景调查。具体调查内容如表1”等,主编单位全部或部分采纳了以上16条修改建议。
3.西北有色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就标准目次、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膨胀性土区坡改梯规程类型、梯田工程等提出了10条修改建议,如“目次应进一步细分”,“1范围‘本文件’改为‘本规程’或‘本标准’”,“2规范性引用文件GB 5084-2005、GB/T 50596-2010应单独分行”,“4膨胀性土区坡改梯规程类型”是否应为“4膨胀性土地区坡改梯规程类型”,“6.1中年降雨量‘较小’和‘较大’,应有衡量量指标”等,主编单位采纳了以上10条修改建议。
4.陕西省地质调查院地质科技中心就标准普探工程、梯田工程等提出了3条修改建议,如“5.1自然环境背景调查表1建议增加工程施工区地质灾害调查和基岩稳定性评价相关内容”,“6.3施工 生态营养袋…铺设时注意…向内摆放 建议改为:铺设时袋子缝合线一侧须向内摆放”,“6.3施工…掺入适当比例的稳定剂 建议对‘适当比例’进一步说明量化确定比例”,主编单位采纳了以上3条修改建议。
5.西安西北有色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就标准范围、普探工程、梯田工程等提出了4条修改建议,如“1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陕南膨胀性土区,是否考虑地貌特征?”,“5.2测定指标 明确土壤膨胀特性指标的测定项目”,“6.1.3.1生态营养袋护坎 膨胀性土区一般田坎>2.0m时可采用生态营养袋护坎,是否合适?”,“6.1.3.2稳定剂护坎 田坎高度>2.0m时宜采用稳定剂护坎,是否标准要求太高?添加稳固剂应考虑到陕南的现状情况”,主编单位采纳了以上4条修改建议。
6.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就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梯田工程、管理与监测等提出了6条修改建议,如“3明确术语的来源备注直接引用的标准已有标准修改而成,新术语等”,“加强膨胀性土田块改良的技术针对性,一般性的田坎、道路等执行相关标准”,“3生态营养袋术语 改成生态营养袋田坎术语”,“9技术标准中增加监测与管护,9.1管护:“管护”不应写成每年管护,而应是工程及管护期的任务”等,主编单位全部或部分采纳了以上6条修改建议。
7.陕西省土地整治中心标准术语和定义、普探工程、梯田工程、管理与监测等提出了7条修改建议,如“3、术语和定义 进一步核实膨胀性土等有关术语”,“4、膨胀性土区域坡改梯工程类型 标题与内容不符,规范中表述四个工程实际是四个措施,不是工程类型”,“5、普探工程 本节内容结构适当调整,确定范围、背景调查、指标测定、结果”,“6、梯田设计 本节应根据普探结果确定膨胀性土范围、程度,分别采取不工程设计”等,主编单位全部或部分采纳了以上7条修改建议。
8.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水土保持研究所就标准标题、普探工程、梯田工程等提出了4条修改建议,如“建议修改为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ransforming sloping farmland to agricultural terrace in expansive soil areas”,“建议测定土壤黏土矿物类型及含量,并按照测定结果对区域膨胀性土进行分类,分为高膨胀性土(蒙脱石为主)和低膨胀性土(伊利石为主);或应按照土力学特性有所区分”,“应对高膨胀性和低膨胀性土的施工设计有所区分”,“建议将顺坡梯田设计为水平梯田”,主编单位采纳了以上4条修改建议。
9.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就标准标题、膨胀性土区坡改梯规程类型、普探工程、梯田工程、灌排工程、管理与监测等提出了14条修改建议,如“技术规范英文名称改为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slope to terraced fields construction in”,“3.2烘干松散土样在水中膨胀改为烘干松散土在水中膨胀”,“3.10‘含由聚丙烯(PP)或者聚酯纤维(PET)为原材料’改为‘含有聚丙烯(PP)或者聚酯纤维(PET)材料’”,“4.2梯田工程‘采用生态护坡措施确保梯田稳定性’改为‘采用生态护坡措施,确保梯田稳定性’”等,主编单位全部或部分采纳了以上14条修改建议。
10.西安科技大学就标准标题、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普探工程、梯田工程等提出了9条修改建议,如“题目英文改为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lope to terraced farmland in expansive soil area”,“2规范性引用文件索引标准一律去掉年份”,“3.7与3.8合并为田坎”,“5普探工程5.2测定指标应根据普勘工程内容加以完善”等,主编单位全部或部分采纳了以上9条修改建议。
(二)未采纳意见及理由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