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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标准《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评估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23

根据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要求,陕西省国土空间勘测规划院、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长安大学、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有限公司研究编制完成了《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评估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31日,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陕西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征求〈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评估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修改意见的函》(陕自标委会发〔2024〕9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建议。截至公告期满,网页点击量为477次,下载量为365次,共收到反馈意见单位10家,合计意见总数35条,采纳或部分采纳31条,未采纳4条。

一、反馈意见情况

《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评估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收到建议意见的单位有: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宝鸡西北有色七一七总队有限公司、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县自然资源局、陕西广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陕西地矿区研院有限公司、铜川市自然资源局、铜川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陕西煤田地质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十家单位。主要意见包括:(1)封面标准名称英文翻译的意见1条;(2)范围的意见1条;(3)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意见3条;(4)术语和定义的意见3条;(5)基本要求的意见3条;(6)资料准备的意见6条;(7)评估内容的意见3条;(8)附录A的意见6条;(9)附录B的意见8条;(10)参考文献的意见1条。

二、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纳的意见

根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评估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主编单位陕西省国土空间勘测规划院反馈,在收到相关单位意见后,主编单位会同协编单位对相关意见进行归类,逐条分析,全部或部分采纳的意见主要有:

  1. 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就标准的相关内容提出2条意见,一是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DZ/T 0226矿产资源规划图示图例标准”引用错误,应为“DZ/T 0350矿产资源规划图示图例”,主编单位采纳了该修改建议,结合评估工作实际及标准相关内容,删去了该引文文件;二是明确附录A中数字区间边界范围,主编单位采纳了该意见,例如采用大于等于100%等表述,明确了区间边界范围。

  2. 宝鸡西北有色七一七总队有限公司提出2条意见,一是5资料准备中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库”应修改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库”,主编单位采纳了该意见;二是表A.1矿产资源规划指标评估体系表中年开采量:“表征规划矿种年度实际产能或总设计生产能力”应修改为“表征规划矿种年度实际产能”,主编单位采纳了该意见。

  3.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2条意见,一是5资料准备中“探采矿权”应为“矿业权”,主编单位采纳了该意见;二是建议将附表A.1中的“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建议修改为“综合利用率”,主编单位采纳了该意见。

  4. 凤县自然资源局提出2条意见,一是5资料准备中“探采矿权数据库”应该为“探、采矿权数据库”,部分采纳了该意见,将“探采矿权”修改为“矿业权”;二是附表A.1中“地质调查、基础地质调查”与后文表述不一致,建议统一,采纳了该意见,统一修改为“基础地质调查、矿产地质调查”。

  5. 陕西广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提出5条意见,一是将5资料准备中“部门调研、矿山调研”应改为“现场调研”,主编单位采纳了该意见;二是建议将“砂石土集中开采区建设进展表”表名修改为“砂石土集中开采区实施情况表”,采纳了该意见,将表名修改为“集中开采实施情况表”;三是建议将表B.7中“砂石产量”修改为“产量”,“单位(万吨)”修改为“单位”,主编单位采纳了该意见;四是建议表B.8、B.9增加“重叠比例”一栏,采纳了该意见,新增了“拟合度”一列,并对其通过备注形势进行了定义,用来表示勘查开采规划区块与新出让矿业权之间的重叠关系;五是建议参考文献中新增“《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4〕379号)”,主编单位采纳了该意见。

  6. 陕西地矿区研院有限公司提出了6条意见,一是《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评估技术规程》英文翻译建议修改为“Technical code for evaluation of mineral resources planning implementation”,部分采纳了该意见,根据GB/T1.1——2020第6.1.4.2规程标准英文译名为“code of practice”,故将名称翻译为“technical code of practice for evaluation of mineral resources planning implementation”;二是将“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为DZ/T0226”修改为“矿产资源规划图示图例标准为DZ/T0350”,因评估工作与本文件无需使用DZ/T0350,故删去了该条引用文件;三是建议实施评估Evaluation formineral resources planning implementation中英文翻译一致,中文“实施评估”可修改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评估”,采纳了该意见,将英文翻译修改为“Evaluation for implementation”。四是5资料准备中“d)规划基期、截至评估时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库;e)规划基期、截至评估时点探采矿权数据库 ”建议将“、”修改为“和”,主编单位采纳了该意见;五是建议将附录A中“大中型矿产地数量参照DZ/T 0400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判定”修改为“大中型矿产地按照DZ/T 0400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判定”,主编单位采纳了该意见;六是建议删去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该标准内容未引用的规范性文件,采纳了该意见建议,删除了DZ/T 0226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DZ/T 0226矿产资源规划图示图例标准等文件;

  7. 铜川市自然资源局提出4条意见,一是1范围的表述应与标准内容相对应,建议删除“评估方法、评估程序”,主编单位采纳了该意见;二是建议将5资料准备中“c)年度矿产资源储量表”修改为“c)年度矿产资源储量表及评审备案的储量(勘查)报告”,主编单位采纳了该意见;三是建议将B.6中“梳理发现违反规划的行为”修改为“梳理是否存在违反规划的行为”,主编单位采纳了该意见;四是建议将B.7中“论证是否需要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修改为“论证是否需要对规划或者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进行调整,并提出相关调整的建议”,主编单位采纳了该意见。

  8. 铜川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提出2条意见,一是建议删除4.1中“删除挖掘深层次矛盾和风险隐患”,采纳了该意见;二是建议将A.2.5中“规划区”修改为“评估范围或规划范围”,采纳了该意见,结合标准相关内容,删去了“规划区”等表述。

    9.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了3条意见,一是建议将“矿产地质调查”和“基础地质调查”位置对调,实现前后统一,主编单位采纳了该意见;二是建议修改附表B.9中“注1、注2、注3”内容,采纳了该意见,对相关备注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三是建议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用矿需求”修改为“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用矿需求”,主编单位采纳了该意见。

    10.陕西煤田地质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2条意见,一是建议将4.6修改为“规划目标任务实现程度评估,应多维度选取对象进行对比分析,综合评价规划实施成效,总结优点与不足。”采纳了该意见,删去了“多角度”,将“差距与不足”修改为“成绩与不足”;二是建议将6.2.2中“宜从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安排部署等情况进行评估”修改为“宜从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安排部署等方面进行评估”。

  9. 未采纳意见及理由

    未采纳意见共4条,具体情况及理由如下:

  10. 宝鸡西北有色七一七总队有限公司提出6.3.3中,绿色矿山建设涵盖科技创新和环境恢复治理,三者不是并列关系。

    未采纳理由:绿色矿山建设虽与科技创新存在一定交叉,但并不是包含关系,是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不同举措,故建议不予采纳。

    2.陕西地矿区研院有限公司提出将“4.3应采用评估时点最新数据,亦可采用上一年度数据”修改为“应采用评估时点最新数据进行评估,涉及年度指标的可采用上一年年度数据”。

    未采纳理由:因实际工作中,部分最新数据不易获取,故根据实际情况可灵活采用上一年度数据进行评估,未按指标区分是否为年度指标,故建议不予采纳。

    3.铜川市自然资源局耀州分局建议增加主要矿种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评估时点探矿权现状表。

    未采纳理由:一是矿种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探矿权表等均为评估过程采用的数据,可不在评估报告中体现;二是评估工作应体现但不限于本标准所列表式,故建议不予采纳。

  11. 陕西煤田地质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议将3.1实施评估中“中期评估与总结评估”修改为“中期评估与终期评估”。

    未采纳理由:根据自然资发〔2024〕53号文,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包括中期评估与总结评估,故建议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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