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并监督实施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自然资源部相关规定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按照相关规定于2021年9月28日-10月27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意见。截止公告期满,网页点击量为5836次,下载量为5413次,共收到反馈意见28条,采纳或部分采纳18条。
一、反馈意见情况
公示期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西安市经开区渭北新城管理办、中煤科工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商洛市及韩城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和市民先后提出意见建议。主要包括:(1)术语、规范引用文件等方面意见7条。(2)国土空间格局、三条控制线、文物保护利用等方面意见4条。(3)重大产业、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等方面意见17条。
二、意见采纳情况
经研究,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1.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意见:陕北长城沿线生态修复区、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子午岭-黄龙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秦巴低山丘陵生态功能区。四个分区提法不一致,生态修复、丘陵沟壑、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低山丘陵生态功能四个提法不是一个分类系统。根据意见将四大分区的名称修改为同一个分类系统,将”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修改为”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区“,将“秦巴低山丘陵生态功能区”修改为“秦巴低山丘陵生态保护区”。本条建议已采纳。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意见:为保证规划文本的权威性,提高规划质量,建议产业集群范围规划图中,避开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区,而不是全覆盖。本条建议已采纳。
3.深圳、宝鸡等地市民意见:建立社区生活服务体系。加强汉阳陵等大遗址的保护开发利用,应充分考虑周边群众公共游憩需求,增加公共服务功能;增加“矿业绿色发展”内容;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结合陕西省和关中平原城市群的米字形高铁和高速网,从国家和区域层面,增加陕西-四川即西安-成都京昆高速的发展轴,增加西安-武汉福银高速的发展轴,联系丝绸之路经济带与长江经济带,带动陕南地区发展。上述建议已采纳。
4.西安市经开区渭北新城管理办、中煤科工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商洛市及韩城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所提意见已部分采纳。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