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及《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综[2017]68号)精神,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陕西省首批30个矿种及地质勘查空白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含4个矿种基准率),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以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和依据,同时注明提出意见单位或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5日。
传真:029—84333038
电子邮件:402251388@qq.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
邮政编码:710082
附件:
1、《陕西省首批(30个矿种及空白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及部分矿种基准率》。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