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土资办发〔2017〕10号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国土资源局,省地质调查院,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管各单位,各地勘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加强国土资源文化建设,丰富全系统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彰显全系统干部职工精神风貌,传播国土工作正能量,奠定“国土铁军”思想基础,涵养行业风气、队伍士气、事业人气,树立积极向上、紧密团结、勇于进取的国土资源新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文艺作品征集、评选及展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基层国土所,厅机关及厅管各单位在职及离退休干部职工。
省地质调查院、陕西地矿集团有限公司、中陕核工业集团公司、西北有色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煤田地质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陕西总队、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地质勘查院、中化地质矿山总局陕西地质勘查院、武警黄金五支队、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等涉地、涉矿、涉勘单位在职及离退休干部职工。
二、作品要求
(一)内容
以描绘陕西国土资源壮丽风光,展示国土系统干部职工良好精神面貌,体现全省国土资源事业发展历程及重大成果,反映国土资源工作服务全省“追赶超越”大局等为主要内容,突出国土特色,体现国土精神。
(二)形式
1.文学作品:公开发表或未发表的散文、诗歌、小说、杂文、随笔等,创作时间和体裁不作限制(同时提供电子版)。
2.书法作品:毛笔、硬笔书法和篆刻,书体不作限制限,草书、篆书、篆刻作品需要另附正楷释文。
3.绘画作品:国画、油画、水彩画等均可。
4.摄影作品:人像、风景、人文、纪实、图片故事(组图)等,黑白、彩色均可。同时提供可高倍放大的原版电子版底片。
(三)规格
报送作品均须是原创作品,书法、绘画、摄影等尺寸控制在115㎝×75㎝以内。所有作品须在背面(右下方位置)以正楷字体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凡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提交者本人负责。
三、活动流程
整个活动分为广泛征集、组织评选、集中展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征集阶段,从4月28日至6月30日;第二阶段为评选阶段,从7月1日至7月15日;第三阶段为展示阶段,安排在7月20日以后开展。 请各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节点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特别优秀的作品,可以提前联系报送。
(一)各单位负责做好征集及初筛工作,并将作品原件连同《报送作品一览表》集中报送厅办公室。报送总量以设区市(包括杨凌示范区)为单位一般控制在10-15件内;鼓励省地调院及各地勘单位积极报送,各单位总量一般控制在10件以内。
(二)由厅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党委、厅后勤中心等参与,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分类进行评比,确定入展作品。
(三)应征作品集中展出后,知识产权仍属于作者本人,作品由厅机关统一收藏或常年展示。经作者同意,推荐在《中国国土资源报》、《陕西国土资源》杂志、厅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刊登。对征集活动组织规范有序、选送作品数量质量俱佳的单位,将按照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在年终考核时酌情给予加分。
四、组织领导
1.各级国土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将这次活动作为加强国土文化建设、展示国土资源风采的重要契机,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认真筛选,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创作。
2.征集作品活动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各市局、各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作品征集、汇总和报送等工作。请于5月5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报送厅办公室。
3.本次活动由厅办公室和厅机关党委主办,厅后勤中心协办。厅机关其他处室和厅管各单位要积极协助配合,共同搞好这项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结束以后,继续面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常年征集上述原创作品,并拓宽至工作动态、履职体会、生活感悟等范围,要求内容上真实感人,形式上灵活多样,图文并茂、清新活泼。省厅将择优在厅机关杂志、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其他媒体上宣传展示。欢迎大家踊跃报送。
联系人:焦育民
联系电话:029-84333084
QQ:18078776
本次活动邮箱:18078776@qq.com
常年征集邮箱:sxgtzy@163.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附件:文艺作品展览活动报送作品一览表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7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