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27
拟订全省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管理的重要能源和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矿业权的出让、审批登记发证、标界及清理等工作。统计分析并指导全省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7-8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副处长:王德峰
联系电话:029-84333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