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11

陕国土资法函〔2016〕18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管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6〕2号),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

申报推荐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应符合《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1.申报推荐项目应是在2014年1月1日(国土资源管理类项目在2015年1月1日)以前已完成综合技术评价(指鉴定、评审或验收)的成果。按国土资源管理类推荐的项目,如不符合相关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项目完成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报奖项目。对不符合此项要求的申报推荐项目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申报2015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未获奖,或经批准退出2015年度评审的项目,以及已获得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予受理。

4.所有报奖项目应2016年1月1日前已完成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登记。

二、申报推荐指标及方式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推荐,我省推荐指标为9项。另全省可在指标外择优推荐1套科普作品和1项由青年科技人员(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

我厅将对申报推荐材料严格进行审查,组织科技专家委员会初审,并在门户网站公示后上报国土资源部。

我厅及申报单位均对申报推荐项目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简介、客观评价和主要知识产权目录等。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申报推荐。

请申报单位以正式函形式报送申报推荐项目。申报单位正式函应包括组织申报过程、申报推荐项目数量、公示情况及结果,并附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是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

1.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附件材料,可在4月15日后通过国土资源部网站“在线服务”栏“国土资源科学技术申报系统”,按照填报流程说明和要求在线填报(详见附件2)。涉密项目由申报单位联系省厅政策法规与科技处申报。

2.申报及推荐单位完成网上在线填报后,从申报系统中导出打印推荐书和附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叁份(其中一份应注明原件归档)。同时,提交与报奖项目有关的研究报告、图件和专著材料一份(套),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应完全一致,所有推荐材料概不退回。

四、推荐时间及材料接收

所有材料由申报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至省厅政策法规与科技处。我省申报推荐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与科技处

联系人及电话:贾海燕,029-84333152(也可加入陕西国土资源科技QQ群:334227124咨询)

(二)填报系统咨询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张丹凤  王芳,010-66558766/66558728

附件:

1.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2.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4月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