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扎实做好不动产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与登记颁证工作衔接提出了明确要求,标志着自然资源部门开始承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业务。
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管理与登记颁证有序衔接,是深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农村财产权益的重大举措,对于健全完善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中国特色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知》聚焦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管理与登记颁证有序衔接的关键环节,厘清了自然资源与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了存量登记成果资料与增量登记信息互通共享的方法路径,提出从2023年6月30日后农业农村部门不再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自然资源部门承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业务,统一颁发标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动产权证书》,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目标。(登记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