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铜川市不动产登记交易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业务时,发现有权利人持假的不动产权证书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窗口咨询、办理登记业务,经业务科室会商,认定为假证,并按照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一条已予以收缴。
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准确的发现了不动产权利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存在问题,避免购房人陷入法律纠纷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铜川市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局也立即在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铜川日报上刊登公告,特提醒广大市民,进行不动产交易时,走正规渠道,并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以免造成财产损失和引起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