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函发布时间:2023-05-15点击量: |
||||||
|
||||||
类 别:A 签发人:冯涛 陕自然资函〔2023〕50号 左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628国道(沿黄公路潼关段)项目建设的建议》(第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管理工作中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个中心,全力服务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全省交通路网完善保驾护航。 为保障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我厅于2023年印发了《关于在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建设用地的指导意见》(陕自然资发〔2023〕5号),明确提出要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合理安排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以专栏或重点项目附表的形式列入规划文本,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 目前,《渭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和《潼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已将G628陕豫界至华阴公路(沿黄公路)(以下简称“该项目”)纳入交通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名单中。下一步,我厅将积极指导建设单位科学合理选址选线,充分尊重当地生态环境条件、地理地貌特征,进一步优化区域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布局,尽量避免分割集中连片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尽量避免穿越生态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地,做好该项目选址选线等前期工作;同时将积极指导建设单位及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该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推进该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您能在百忙中关心和关注自然资源事业发展,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愿和您一起共同努力,为促进自然资源事业的发展,保障潼关县各类项目用地,助力潼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4月 日 (联系人:杨军龙 ,电话:029-843331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