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61号建议的答复函发布时间:2023-06-26点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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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A 签发人:冯涛 陕自然资函〔2023〕119号 陈华代表: 您在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蒲城县交通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对涉及我厅职能范围的建议函复如下: 推进“多规合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9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要求,印发了《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并监督实施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实施意见》,同时成立了由省长任主任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的顶层设计、组织架构和制度机制。制定了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要点、图件编制规程等系列配套标准规程规范,扎实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强化了规划编制的技术指导和业务能力支撑。统筹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划定,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联动,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模式,凝聚了规划编制工作的整体合力。 目前,全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经过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已报国务院待批。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我们十分重视交通对引导城乡空间、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积极对接交通部门及交通专项规划,建立省级重点项目清单,做好上图入库,为交通项目预留廊道,保障项目顺利落地。 二是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序推进,我们积极指导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做好与交通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互联互通,指导市、县将各级交通基础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三是“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正式启用。科学划定“三区三线”是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关键,在划定过程中,我们扎实做好各级交通重点项目谋划工作,充分尊重交通项目用地需求,反复与交通部门对接项目选线,优化用地结构,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布局,尽量少占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国土空间规划与交通项目预留建设空间有机结合,从源头上解决空间性矛盾冲突。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积极指导市、县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对列入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保障、精准发力,从空间规划、用地计划、补充耕地、用地审批等方面做好服务保障,精益求精、精准施策,确保项目尽快落地。 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热心支持我们自然资源工作,关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后,我们将以更积极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认真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和监督实施工作,服务保障重大交通项目顺利落地,为建设交通强国奠定坚实基础。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23日 (联系人:熊 宇,联系电话:029-84333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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