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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0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6-01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3-00073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6-01

类别:A

签发人:冯涛

陕自然资函〔2023〕85号

王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避灾搬迁与地灾防治的建议》(第210号)收悉。结合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我省地质环境脆弱,地灾点多面广、灾害突发频发,防范治理任务艰巨。2021年,受强降雨影响,全省多地发生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威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统筹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厅深入基层调研,积极谋划推进新一轮避灾搬迁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调查研究。2021年11月,由我厅牵头,会同省发改委、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赴8个市12个县开展调研,围绕重点围绕新一轮避灾搬迁的关键环节提出了政策建议,并向省委办公厅报送了《关于开展新一轮避灾搬迁工作的调研报告》。时任省委书记刘国中在调研报告上作出了肯定性批示。

二是精心起草《实施方案》。2021年12月15日,时任省长赵一德主持召开全省灾后恢复重建推进工作专题会议明确:“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科学精准做好避灾搬迁规划方案,按程序报省政府审定”。按照会议精神,我厅以调研报告为框架起草了《陕西省避灾搬迁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搬迁类型范围、补助标准、安置选址、住房面积、旧宅腾退、后续扶持、保障措施等关键政策,广泛征求了各市人民政府和相关省级行业部门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将《实施方案》(送审稿)报请省人民政府研究审定。

三是积极推进前期工作。2022年以来,我厅积极谋划、主动作为、提前着手开展避灾搬迁相关基础工作。统筹强化工作力量。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自上而下成立了工作专班,及时召开专班动员会,抽调力量、落实责任,全力保障避灾搬迁工作顺利开展。认真开展避灾搬迁对象调查登记。制定印发了技术标准,指导县区组织技术单位,对全省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逐点逐户逐人的调查登记。初步摸清了地质灾害搬迁规模和对象底数。编写避灾搬迁政策问答。聚焦对象怎么定、安置点怎么选、房子怎么建、项目怎么管、旧宅怎么腾等全流程各环节,进一步阐明政策要义,明确了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强化督导检查。由分管厅领导带队赴相关市县开展调研督导,要求市县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做好2021年受威胁的极高风险、高风险区的搬迁安置工作。

根据5月25日窦敬丽副省长专题研究全省避灾搬迁工作会议精神,我厅起草了《陕西省地质灾害搬迁工作指导意见》,正在征求省级相关行业部门和各市区人民政府意见。下一步,待《指导意见》经省政府审定同意后,我厅将积极支持安康市及紫阳县开展避灾搬迁工作。

此外,按照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自然资发〔2021〕178号)规定,脱贫攻坚过渡期内(2025年底前),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可在省际协商基础上由国家统筹跨省域调剂使用。

最后,对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关心支持我省自然资源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5月30日

(联系人:徐初松,电话:029-886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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