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87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5-15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3-00086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5-15

类 别:A

签发人:冯 涛

陕自然资函〔2023〕51号

韩倩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建议》(第387号)收悉。结合我厅职责,现就您建议“将榆林纳入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城市”事项答复如下:

多年来,我厅高度重视和支持黄河流域各市推进生态修复工作。2021年至今,中省共下达榆林市中省资金支持生态修复项目14个,其中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6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3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5个。共计下达中省资金1.6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0.37亿元、省级资金1.27亿元,通过开展恢复治理,项目区生态持续好转。

后期我们将继续争取中省资金,支持榆林市围绕解决薄弱环节,补齐生态短板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的生态修复工作。继续指导榆林市编制《陕西省榆林市黄河中游粗泥沙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不断提高项目成熟度,待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新的征集项目通知下发后,重新上报,继续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最后,对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关心支持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期待您今后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我省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5月13日

(联系人:魏宏安,电话:029-8433304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