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5号建议的答复函发布时间:2023-05-22点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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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A 签发人:冯 涛 陕自然资函〔2023〕68号 刘恒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石川河流域综合治理的建议》(第195号)收悉。结合我厅职责,现就您建议“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中给予富平县国土项目资金支持”“建议省自然资源厅加大石川河流域河滩地综合整治,作为宝贵的后备耕地资源,提升土地综合利用率。”事项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为引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联合省财政厅每年印发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申报指南,指导各市按照项目入库要求遴选一批生态修复项目上报入库,推动逐步解决黄河流域等重点生态区突出生态问题。2021年以来,共下达富平县中省生态修复项目4个,其中历史遗留矿山项目3个,山水工程项目1个,下达资金1.24亿元,绩效面积2665.87公顷,通过开展恢复治理,项目区生态持续好转。 今年,我厅将继续联合省财政厅部署开展2024年省级生态修复项目申报工作。富平县可按照年度项目申报通知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前期调查、现场踏勘工作,编制山水工程项目实施方案。逐级上报,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评审,择优确定支持项目。 申报项目时要注意:一是按照耕地保护相关政策要求,严禁将水源保护地范围、已经或规划的水利工程和河湖管理范围及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开垦的区域内的土地纳入土地整治范围;二是“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厅牵头组织实施的陕西省黄土高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涉富平县石川河流域段,请富平县在申报项目时注意核实项目范围,避免重复投资。 最后,对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关心支持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期待您今后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我省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5月20日 (联系人:魏宏安,电话:029-84333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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