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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8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6-19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3-00077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6-19

类别:A

签发人:冯涛

陕自然资函〔2023〕106号

徐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启动灾害频发地区地灾风险评估和避灾移民搬迁的建议》(2023年第681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和避灾搬迁工作的关心,我们十分重视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经我厅认真研究,对您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自2018年我省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以来,全省107个县区全部开展了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累计新发现地质灾害隐患3009处,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落实监测管理责任。2021年以来,我厅针对地质灾害易发、人员密集的地区,加速部署推进更高精度的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目前已覆盖全省225个乡镇街道,包括长安区王曲街道、灞桥区洪庆街道、临潼区仁宗街道、临潼区穆寨街道、周至县骆峪镇、周至县竹峪镇、周至县翠峰镇、鄠邑区蒋村镇、蓝田县安村镇、蓝田县三官庙镇、长安区少陵塬地区、白鹿原西南坡(包含蓝田县孟村镇、前卫镇)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2023年2月23日,西安市临潼区斜口街道马斜村白杨树组崩塌隐患点成功预报1起地质灾害,避免15人伤亡。该处隐患点就是通过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发现,并于2021年落实群测群防并安装普适性监测预警设备。

二是研究开展新一轮避灾搬迁工作。2021年11月,由我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重点围绕新一轮避灾搬迁的关键环节提出了政策建议,并向省委办公厅报送了《关于开展新一轮避灾搬迁工作的调研报告》,时任省委书记刘国中在调研报告上作出了肯定性批示。随后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制定了地质灾害避灾搬迁对象认定标准,并认真开展调查登记,初步摸清了地质灾害搬迁规模和对象底数。2023年5月25日,省政府专题研究了全省地质灾害避灾搬迁工作,我厅根据会议精神起草了《陕西省地质灾害搬迁工作指导意见》,目前正在征求省级相关行业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意见。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高度关注西安市地质灾害防治和避灾搬迁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在地质灾害频发区域开展高精度的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对新发现隐患及时纳入监测管理;加快研究出台《陕西省地质灾害搬迁工作指导意见》,聚焦遭受地质灾害威胁和受灾群众,尽快推进实施避灾搬迁工作,着力从根本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再一次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

专此复函。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16日

(联系人:张树森 联系电话:8433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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