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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18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6-15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3-00091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6-15

类 别:A

签发人:冯涛

陕自然资函〔2023〕104号

武文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安康市蒿坪河流域污染治理技术资金投入的建议》(第618号)收悉。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涉及到我厅职责的主要有以下两项内容:

一是突出示范引领与科技支撑,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模式。

二是县区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市县两级争取的项目资金有限,入库项目较少,治理工作面临无项目支撑、缺少资金保障的困境。

针对以上问题,现将我们开展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生态修复研究方面

蒿坪河是汉江一级支流,入河口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区——瀛湖,生态安全地位重要。为了全面推动蒿坪河流域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我厅高度重视,全力支持。

一是开展技术研究我厅先后组织开展了《陕西省典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技术方法研究》《秦岭矿山废弃地生态问题调查与修复技术研究》,全面总结了矿山生态修复技术,建立了矿山治理工程修复成效评价体系,还在相关地市设立了高陡岩面治理修复治理试验点,尝试不同的高陡岩面治理技术验证效果,并提出改进措施。同时我们还积极探索市场化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实施了《陕西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试点》项目,积极探索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二是制定标准规范我厅先后组织印发了《陕西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技术要求及验收办法》,目前正在组织起草《矿山生态综合调查规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矿山生态修复成效监测评估规范》,初步构建了矿山生态修复技术标准体系。三是培育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近年来,我省在生态修复过程中培育了一批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典型案例,为全省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起了很好的示范效应,案例兼顾生态系统类型的多样性、生态问题的典型性、修复手段和方法综合性,充分代表了陕西在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中智慧和方案。我们已汇编成册,印发各地,为高质量推进生态修复工作提供可复制可参考的实践经验。

二、生态修复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厅累计争取中省财政资金6832万元用于开展安康市蒿坪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其中:2022年我厅争取省级财政资金补助蒿坪河流域1117万元,用于汉滨区和紫阳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023年我厅争取中央资金4915万元,用于补助蒿坪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另外补助汉滨区800万元用于汉滨区大竹园镇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自然资源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生态修复相关要求。一是督促指导安康市做好蒿坪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和汉滨区大竹园镇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加快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严格完成生态修复治理绩效。二是明年我们将重点对巴山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给予支持,持续推进安康市蒿坪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切实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武文罡代表,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和沟通,共同推进安康蒿坪河流域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13日

(联系人:董连才,电话:029-8433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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