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83号建议的答复函发布时间:2023-06-19点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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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A 签发人:冯涛 陕自然资函〔2023〕108号 陆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黄河滩区移民避险搬迁的建议》(第283号)收悉。我们非常认同您的观点,黄河滩区返库移民长期受洪涝灾害威胁,实施避险搬迁非常必要。结合我厅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精神,2021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工作理念,着眼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保障能力,积极谋划推进新一轮全省避灾搬迁工作。一是扎实开展调查研究。2021年11月,由我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赴8个市12个县开展调研,围绕重点围绕新一轮避灾搬迁的关键环节提出了政策建议,并向省委办公厅报送了《关于开展新一轮避灾搬迁工作的调研报告》。时任省委书记刘国中在调研报告上作出了肯定性批示。二是精心起草《实施方案》。2021年12月15日,时任省长赵一德主持召开全省灾后恢复重建推进工作专题会议明确:“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科学精准做好避灾搬迁规划方案,按程序报省政府审定”。按照会议精神,我厅以调研报告为框架起草了《陕西省避灾搬迁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搬迁类型范围、补助标准、安置选址、住房面积、旧宅腾退、后续扶持、保障措施等关键政策,广泛征求了各市人民政府和相关省级行业部门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将《实施方案》(送审稿)报请省人民政府研究审定。三是积极推进前期工作。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自上而下成立了工作专班,及时召开专班动员会,抽调力量、落实责任,全力保障避灾搬迁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印发了技术标准,指导县区组织技术单位,对全省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逐点逐户逐人的调查登记。初步摸清了地质灾害搬迁规模和对象底数。 2023年5月25日,窦敬丽副省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省避灾搬迁工作。按照会议精神,我厅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起草了《陕西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指导意见》,已征求并吸收了省级相关行业部门和各市区人民政府意见并报省政府研究审定。下一步,待《指导意见》经省政府审定同意后,我厅将积极支持大荔县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 最后,对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关心支持我省自然资源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16日 (联系人:徐初松,电话:029-8863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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