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44号建议的答复函发布时间:2023-05-17点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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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B类 签发人:冯 涛 陕自然资函[2023]47号 李连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智慧化矿山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第244号)收悉。提案所提出的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和重要原料,煤炭工业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能源安全的基础产业。我们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实现生产过程少人化、无人化,促进我省煤炭行业安全、高效、绿色和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厅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矿产资源与矿业发展现状 陕西从北向南,分布鄂尔多斯盆地、渭河盆地、秦岭、巴山等成矿带,成矿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具有成矿区域特色明显、矿产种类基本齐全、能源矿产富集、资源潜在价值大、矿业产业优势突出等特点。全省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列全国前三位的有15种,居前十位的有60种。对国民经济有重要价值的矿产中,盐矿保有资源储量位居全国第一位,石油、天然气位居全国第三位、煤炭、钒矿、水泥用灰岩位居全国第四位,重晶石位居全国第五位,钼矿、磷矿、晶质石墨位居全国第七位,金矿位居全国第九位。煤、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矿产在全国具有突出优势,已形成完整的能源资源产业体系。2020年,全省原煤占国内总产量的17.4%,是全国重要能源供应区域。 二、我省煤矿智能化开采现状 2020年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吹响了煤炭工业化向智能化进军的冲锋号,标志着煤炭工业迈进了实现智能化的新阶段。我省为了加快推进矿山企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发展,陕西省能源局印发了《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我省一些大型煤炭企业紧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企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发展。截止目前,省能源局组织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等部门,对我省多个煤矿智能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 三、大力推动我省煤矿智能化发展 为了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我省煤矿智能化水平,我们立足部门职责,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将相关内容编制在《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一是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技术单位联动,开展矿产勘查开发高端装备集成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特色优势明显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创新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科技创新平台,发挥科技创新平台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积极作用,培育发展型专业服务机构和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二是深化基础地质理论应用研究。引导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技术单位重点开展“深部找矿”重大基础地质问题科技攻关,深化鄂尔多斯盆地南缘等重点区域成矿规律研究,推动深部探测、三维可视和大比例尺成矿预测等高新勘查技术应用,完善深部找矿技术方法体系。三是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研究和推广。支持科研院校、技术单位创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支持矿山企业引进技术、装备、资本,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推动降低企业成本。在陕北、神东煤炭基地因地制宜推行保水采煤、充填开采、无煤柱开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加快推进非煤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推广新型适用技术装备,提升非煤矿山安全开采水平。四是强化数字智能新方法应用。以打造数字地质、智能矿山为目标,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5G应用等信息技术,全面推进地勘单位、矿山企业数字化基础建设。加强引导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大数据平台、物联感知、地质云等一批智能技术应用,推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升级,提高发展质量效益水平。 四、不断夯实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国家高度重视煤炭生产布局和产业结构优化,我们从增加资源保障,优化调整矿产开发布局方面着手,扎实做好矿产资源要素保障工作,全面推进市场出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落实“净矿”出让要求。我厅下一步继续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出让登记工作规程(试行)》,规范省本级25个矿种的矿业权出让,建立“区块征集、核查筛选、意见征求、集体审议、进场交易”的市场出让新机制,全面推进竞争性出让,加大煤炭矿业权出让力度,增强矿山接续资源储备。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智慧化矿山建设关心和支持。我厅将在“十四五”期间,继续积极配合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等部门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从政策措施等方面推进智能化技术进步,实现矿山安全高效绿色开采,助推“智慧矿山”建设迈上新台阶。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5月11日 (联系人:史诚琛 联系电话:029-84333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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