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发布时间:2014-08-11点击量: |
|||||||||||||||||||||||||||||||||||||||||||||||||||||||||||||||||||||||||||||||||||||||||||||||||||||||||||||||||||||||||||||||||||||||||||||||||||||||||||||||||||||||||||||||||||||||||||||||||||||||||||||||||||||||||||||||||||||||||||||||||||||
|
|||||||||||||||||||||||||||||||||||||||||||||||||||||||||||||||||||||||||||||||||||||||||||||||||||||||||||||||||||||||||||||||||||||||||||||||||||||||||||||||||||||||||||||||||||||||||||||||||||||||||||||||||||||||||||||||||||||||||||||||||||||
一、国土资源厅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我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五)承担全省耕地保护的责任。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省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十三)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 (十五)承担陕南移民搬迁工作总体规划的编制实施、政策研究拟定、项目审查监管和验收工作。 (十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决算单位构成 我厅纳入2013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7个,差额事业单位2个。
二、国土资源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 (见附表一)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二)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表三) 三、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523057.41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496.99万元,为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主要包括部门预算公共预算经费6711.99万元,信息化经费30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经费1485万元、陕南移民搬迁奖励2000万元、陕南移民搬迁护坡挡墙项目资金30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225137.51万元,为省级财政当年从本级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拨付的基金类项目经费。主要包括省级财政当年拨付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22100万元,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土地类业务支出3037.51万元。 (3)事业收入189.6万元,主要为6401工作站和培训中心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1503.37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为资产利用研究中心、规划评审中心对外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收费等。 (5)其他收入58730.25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地勘基金专户拨入的项目经费57017.95万元,事业单位从国土资源部争取非本级拨款项目经费、职工医疗保险、基本户利息收入以及往来账务清理账务调整内容。 (6)上年结转和结余196999.7万元,主要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179300万元,第二次土地调查经费6462万元,以及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继续按照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各类业务经费。 2、支出总计208750.0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283.8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69.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7.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5.7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万元。 (2)项目支出204456.68万元,主要包括: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经费3914.32万元,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经费180505万元,土地类业务工作经费15320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3140.21万元,地勘基金项目经费6770万元,移民搬迁工作奖励3300万元,矿产资源出让前期工作经费1950万元。 (3)经营支出1009.47万元,主要资产利用研究中心和规划评审中心对外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时形成的支出。 3、结余分配823.81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事业基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313483.59万元,主要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220900万元,陕南移民搬迁护坡挡墙项目经费30000万元,地勘基金项目经费50247.95万元,第二次土地调查经费4234.83万元,以及本年度和以前年度安排的当年无法执行完,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各类业务经费。专项资金结余形成原因是:资金预算下达较晚,项目实施按程序进行,资金按项目进度拨付。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4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0.81万元,项目支出8769.33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74.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3.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9.33万元,公务接待费71.64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支出374.46万元下降了25.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下降了22.8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了18.77%,公务接待费下降了42.69%。 1、因公出国(境)费用33.49万元,主要为参加境外业务学习所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通过学习借鉴,实地沟通交流,对推进我省资源高效利用、矿产资源管理和矿山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起了促进作用。全年我厅组织出国(境)团组2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0人次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9.33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251.35万元,地勘行业办购车17.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基层工作检查调研,全省土地整治工程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检查,市县干部考察管理及巡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全省耕地保护等执行公务活动时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司机行车安全公里奖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71.64万元。主要为我厅机关和事业单位接待上级组织的检查、监督、调研工作组和兄弟省来陕业务调研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全年公务接待累计 225 批次,公务接待累计1680人。
|
|||||||||||||||||||||||||||||||||||||||||||||||||||||||||||||||||||||||||||||||||||||||||||||||||||||||||||||||||||||||||||||||||||||||||||||||||||||||||||||||||||||||||||||||||||||||||||||||||||||||||||||||||||||||||||||||||||||||||||||||||||||
附件【国土资源厅2013年决算公开附表.xl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