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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石油天然气钻井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7-22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2-00086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7-22

陕自然资函〔2022〕119号

延安市、榆林市人民政府: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石油天然气钻井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用地业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石油天然气钻井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1〕348号)转发你们,并就各市批复用地情况说明如下,请按规定遵照执行,做好相关工作。

一、延安市境内批准建设用地6174.5881公顷。

二、榆林市境内批准建设用地1346.4521公顷。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24日

  
附件【延长油气用地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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