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转发新建陕西府谷民用机场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批复的函发布时间:2023-06-26点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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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 新建陕西府谷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业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陕西府谷民用机场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3〕262号)转发你们,请按规定遵照执行,做好相关工作。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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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建陕西府谷民用机场建设项目用地批复.p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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