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共批准建设用地19845.5133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6174.4599公顷,涉及农用地转用15536.4885公顷(其中耕地7563.3975公顷),未利用地637.9714公顷。在审批建设用地中,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9000.9763公顷;省政府批准建设用地10844.5370公顷,分别占批准建设用地的45.36%、54.64%。国务院批准新增建设用地8796.0695公顷,农用地转用8530.7338公顷(其中耕地3025.8150公顷),未利用地265.3357公顷,较2016年同比减少35.63%、21.66%(其中耕地增加49.65%)、90.44%。省政府批准新增建设用地7378.3904公顷,农用地转用7005.7547公顷(其中耕地4537.5825公顷)、未利用地372.6357公顷。
2017年土地利用计划充分发挥土地计划的引导调控作用,积极服务建设用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土地计划安排使用结构,促进区域、城乡、产业协调发展。
2017年我省国土资源部门强化建设用地预审工作,提高审批效率,确保重大项目和民生项目尽快批复,项目早日落地。同时,对重大项目和民生项目,做好全程跟踪服务工作,做到即时受理、即时审查、即时上报。积极破解铁路、公路等交通项目预审规划指标难题,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东联络通道、西安到法门寺城际铁路、阎良至机场城际铁路、西安至韩城城际铁路共计四条城际铁路全部获自然资源部批复;乾县过境路改建等项目也已通过用地预审。与省工信厅、国防科工办等部门对接,在规划、计划中优先安排军民融合项目,国家民航试飞(卤阳湖)基地项目用地预审,已经获自然资源部批复。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产业用地政策,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优先供应新兴产业、民生事业、重大基础设施和生态文明建设用地。通过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变土地粗放利用和建设用地低效闲置,2017年累计依法完成闲置土地处置率53.8%,切实解决土地粗放利用和浪费问题。发挥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2017年度累计盘活存量建设用地8.8万亩。
完善土地交易环境,启动西安市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工作,督导榆林、咸阳、汉中两市开展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试点工作,提高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的水平,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网上交易工作。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规定。
2017年全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面积11063.97公顷(16.6万亩),供应方向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工矿仓储、住宅用地、公共设施等方面。
从供地类型看,商服用地847.4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807.12公顷、住宅用地1796.70公顷和公共服务、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构成的其他用地共计5612.75公顷。分别占土地供应总量的比重分别为7.66%、25.37%、16.24%和50.73%,各项用地类型同比分别减少18.17%、21.01%、-0.57%和2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