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国土资源厅派出3个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对话质询、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全省10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2011至2015年度供地率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通过实地调研督查,找准了问题症结,明晰了形成原因,精准制定了一系列改进措施和办法,全省各地供地率有了明显提升。截至2016年10月15日,全省五年平均供地率由49.38%提高到55.21%,其中,咸阳市、榆林市、商洛市和铜川市五年平均供地率达到了60%以上。
针对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投资项目较少、征地拆迁难度增大、供地率较低和闲置土地较多等情况,省厅经过为期三个多月的调研分析,研究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6项具体改进措施。一是实行计划指标结转制度。对已分配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节余的可转至下一年度累积使用,以减少和防止因盲目报批土地导致批而未征用地规模扩大的问题;对年度内已下发批复的土地在6个月未完成征收、数量超过年度获批土地总量40%的,适时停止该市(县、区)的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二是实行土地供应控制机制。对5年平均供地率(不含当年)达不到60%以上、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不力且面积(含涉嫌闲置土地)较大的地方,扣减下一年度新增用地指标,同时指导该地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指标。三是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将供地率、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纳入各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年度考核目标,对工作差距大、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适当扣减考核分数,对工作先进的地方,则适当予以加分,并奖励新增用地指标。四是建立土地供应问责机制。将五年平均供地率、年度供地率等作为专项考核内容,对剔除客观因素后五年平均供地率严重偏低、年度供地率畸低以及批而未征土地比例偏高的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除每季度例行通报外,将视具体情况和整改情节进行警示性约谈和必要的问责。五是加强实地检查督促指导。省厅将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地供地、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实施检查督导;对工作进展滞后、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给予批评或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六是抓好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国土资源部要求“监测监管系统要使用主干网运行”,及时督促尚未建设主干网的市、县,积极争取经费并组织技术力量,加快主干网设施建设;对负责监测监管系统的业务骨干加强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建立AB岗制度,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和及时报备。(土地利用处郝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