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重要通知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各项决策部署,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一是协助驻在党组(委)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在收到省纪委《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后,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向自然资源厅党组、地调院党委主要领导电话传达省纪委常委会相关监督要求和内容,督促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积极履行纪检监察组疫情防控监督责任。按照省纪委相关通知精神,纪检监察组在第一时间对防控监督工作做出详细安排部署,要求责任到人,措施到位。1月31日,纪检监察组在省自然资源厅、省地质调查院网站设置了移动举报飘窗,公布了组内电话手机作为驻在系统疫情防控监督工作24小时举报方式,明确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报告、不配合、不担当的自然资源系统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的自然资源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挪用克扣救灾物资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自然资源系统相关问题线索等举报途径。2月4日上午九点,为推进监督工作的扎实开展,梁彤靖组长主持召开全组组务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疫情防控攻坚战中来。特别是,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信访举报处置办法,舆情监控、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内容收集、归类、研判、处置方式,把疫情防控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全面加强组内纪检监察干部自身防控工作。疫情发生以来,纪检监察组安排专人,及时检查全组干部年节期间,本人及家人与武汉相关人员接触情况、疫情及健康相关情况,在微信工作群及时宣传疫情进展,要求做好自身防护,严防疫情传播。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指定专人每日上午9时前汇总全组干部健康状况报省纪委监委党风室。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监督就是使命,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排查疫情防控监督风险点,持续完善工作措施,继续细化处置机制,坚决把疫情防控监督工作落实落地落细。(驻厅纪检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