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自然资矿保函〔2021〕42号
宝鸡隆核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就所承建的千阳县隆核1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升压站)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申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单位申报的压覆范围坐标略。
二、依据你单位提交的《千阳县隆核1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升压站)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报告》和相关的专家咨询意见,该建设项目申报范围与宝鸡中宝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陕西省黄陇侏罗纪煤田老爷岭西勘查区详查”探矿权存在平面重叠,但不压覆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项目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签订了相关协议。除此之外,不涉及我厅发证的重要矿产资源矿业权。
三、建设单位在后续的建设运营过程中,应加强与相关矿业权人的沟通联系,确保建设项目和资源开采的安全。
特此复函。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