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丙级资质单位换证及丙级升乙级的公告发布时间:2018-03-09点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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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第6号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规[2017]1号)的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限为3年。为做好本批乙、丙级资质证书的延续及丙级升乙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材料 按照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第30号令和第31号令三个资质管理办法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同时按照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受理范围 (一)2015年3月颁发的乙丙级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递交申请乙丙级资质延续材料或丙级升乙级申请材料(见附件); (二)资质证书有效期截止为2018年4月12日的地质灾害防治乙丙级资质单位,一并列入本次资质延续或升级申请范围; (三)资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15年3月之后,至今已满两年以上(含两年),满足升乙级资质条件,且未曾递交过申请升乙级材料的资质单位,本次可申请递交升乙级资质材料。 三、申请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包括纸介质、电子文档)于3月15日-3月25日之内,在工作日报送省国土资源厅政务大厅。逾期不再受理。 资质延续或升级申请表、申报软件、电子文档报送要求请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下载。 网址:http://zrzyt.shaanxi.gov.cn/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孙晓东 029-84333044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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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陕西省2018年3月到期地质灾害乙丙级资质名单.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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