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丙级资质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乙丙级资质单位审批结果公示的公告发布时间:2008-01-24点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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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的规定,经过审查,我厅拟授予下列单位分别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丙级资质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丙级资质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丙级资质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资质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单位(详细名单附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现将拟授予资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联系: 联系电话:(029)84333043、84333044 传真:(029)84333043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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