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发布实施发布时间:2023-08-01点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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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咸阳市局审批,咸阳市11个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由各县(市)政府审核发布后正式实施。县级矿产规划主要落实省市规划目标指标、矿业权勘查区块和开采区块,划定本级出让审批的砂石粘土矿开采区块和集中开采区。 县级矿产规划提出,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着力优化砂石粘土矿产开采布局,持续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断增强矿产资源供给保障能力。要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将生态保护贯穿矿产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全过程。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公平、开放、有序的矿业权竞争市场,全面推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监管作用。 县级矿产规划明确,全市共划定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1个,建筑用砂岩开采规划区块1个,制灰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1个,砂石土矿集中开采区14个。至2025年底,全市砖瓦用粘土采矿权不超过21个,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不超过10个,制灰用灰岩采矿权不超过2个;绿色矿山创建率达到100%。砖瓦用粘土矿山生产规模不低于6000万块/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准入开采规模不低于200万吨/年,制灰用灰岩矿山准入开采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砂石土类大中型矿山占比达到100%,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得低于10年。 县级矿产规划强调,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资源安全为目标,以绿色发展、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中心,强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资源与环境的关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实现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相协调。到2025年末,基本建立环保、安全、稳定、经济的资源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显著提升矿业发展和经济、环境、社会综合效益,构建矿业发展新格局。(咸阳市局樊涛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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