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局出台十五版《榆林市本级资源规划业务审查导则》发布时间:2023-07-28点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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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榆林市局履职尽责,积极作为,累计出台了十五版《榆林市本级资源规划业务审查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旨在不断细化内部审查技术规范和标准,全面提升业务审批质量和效率。 《导则》聚焦完善审批政策、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审批质效,为依法合理科学行政提供强力政策支撑。 在规划方面,进一步细化中心城区建筑高度与层高、建筑面积、绿化面积、容积率、楼间距、退让红线、日照时间、外墙保温层等许可标准,对中心城区住宅类建设项目配建幼儿园、邻里中心、停车位、消防、通风等各类设施作出详细规定,对工业、物流仓储项目用地范围内配备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比等提出具体要求。 在土地方面,进一步细化了建设用地报批前期审查、建设用地供应“五合一”事项上会审查步骤;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和耕地占用税缴纳主体和程序等;制定了中心城区村民宅基地审批标准;理顺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置换整合、拍卖出让、供应等程序。 在不动产登记方面,进一步细化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和标准,从2022年2月1日起,市本级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全部实行“交地即交证”,颁发不动产权证即视为交付土地,不再单独履行交地程序,也不签订交地确认书;制定超容积率建设、改变土地用途、超批准宗地范围建设等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具体核算办法。 《导则》涉及资源规划领域业务方方面面,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下一步,榆林市局将根据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化、标准化、细致化的审查导则,健全审批政策依据,提高审查质效,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榆林市局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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