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发布时间:2023-12-04点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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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自然资法发〔2023〕18号 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管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我省第六个“宪法宣传周”也即将到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23年陕西省“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普法办发〔2023〕25号)精神,结合全系统实际,现就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 四、活动安排 (一)为增强全系统党员干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结合全国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计划于12月1日组织一场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围绕新修改的《行政复议法》,就完善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发挥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进行深入讲解。 (二)根据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成立省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讲团的通知》(陕妇儿工委办通字〔2023〕3号)要求,大力推进《陕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机关”目标任务,省厅将于12月6日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杨永康教授围绕“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在行政执法中的体现与推进”进行授课。 (三)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时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进矿山”活动,重点宣传有关宪法知识、《安全生产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与矿山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矿山企业安全发展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能力水平。 (四)各单位可结合各地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推动宪法在乡村、田间、矿上、办事大厅等场所广泛覆盖,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注重宣传实效。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宪法宣传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温润人心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提升宪法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请于12月11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史闯 电 话:029-84333100 邮 箱:165251159@qq.com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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